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00101001 | ||
标 题 | 国家干部女儿殴打父亲及联合母亲对父亲冷家暴 | ||
发件IP | 117.136.84.* | ||
写信时间 | 2020年01月1日 | ||
信件内容 | 反映妻子联合女儿对其实施冷暴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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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杜孝德同志: 您好!您留言反映“妻子联合女儿对其实施冷暴力”的问题已交我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家庭矛盾纠纷。您与农某某共生育女儿三人,长女与三女在新华镇中心学校任教,次女在富宁县县级部门任职。您与板仑乡梁某某被富宁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30日判处重婚罪。2014年5月25日,三个女儿到板仑乡劝您回心转意、回归家庭。在劝说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和肢体冲突,拉扯过程中导致您受伤。事后三个女儿均表示要带您到医院检查,被您拒绝。虽事后对方多次道歉并逢年过节到板仑看望您,但此次事件在您双方之间造成了巨大心结,三个女儿未获得您的原谅,双方心结至今仍未解开。 事情发生后,新华镇新兴社区多次组织调解,但因双方持不同意见,故未调解成功。建议您双方心平气和、开诚布公地沟通交流,争取获得对方理解和谅解,缓和家庭关系,共创温馨和谐的家庭生活,安度晚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新华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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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0年0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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