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云政教督办〔2018〕35号),州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在学校自评、县级教育督导机构初评、认真审核材料的基础上,分别于2023年4月17日至20日组建评估专家组对文山北实验小学、文山市思源实验学校、丘北县曰者中学、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丘北中学小学部开展实地评估。评估认定文山北实验小学达到A的评估要素有118项,占评估要素的98.3%,达到B的评估要素有2项,占评估要素的1.7%,未发现一票否决指标;文山市思源实验学校达到A的评估要素有113项,占评估要素的94.2%,达到B的评估要素有7项,占评估要素的5.8%,未发现一票否决指标;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丘北中学小学部达到A的评估要素有112项,占评估要素的93.3%,达到B的评估要素有8项,占评估要素的6.7%,未发现一票否决指标;丘北县曰者中学达到A的评估要素有98项,占评估要素的81.67%,达到B的评估要素有22项,占评估要素的18.33%,未发现一票否决指标。
经文山市和丘北县认真组织4所学校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州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回头看”,反馈存在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文山北实验小学、文山市思源实验学校、丘北县曰者中学、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丘北中学小学部已具备“文山州现代教育示范学校”认定条件,现拟认为“文山州现代教育示范学校”,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至31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需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我们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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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教育体育局
2023年10月25日